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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学院本科教学领导听课评价试行办法》(附件1),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我校将继续推进“校院系领导、同行教师听课评教”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听课安排、次数及参评课程比例
1.本学期各学院(教学单位)可结合本部门教师情况,有计划地开展听课评教工作,也可重点针对新进教师、开新课教师任课课程进行听课评教。
2.各部门除院系领导必须参与听课评教工作外,可根据本部门承担教学任务情况,安排教研室主任和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进行听课评教,青年教师导师听课评教也可列入部门参评课程计划中。
3.校级党、政领导、校机关职能部门领导可在学期内灵活安排听课。
4.为加强评教工作在教学管理中的督导作用,教务处将统计参评课程与本部门学期承担课程任务的比例,与评教率一起,计入评教工作状态数据进行考核。原则上各教学单位参评课程数与部门承当课程任务数比例不得低于25%。
二、听课计划数据上报及录入
各教学单位按上述听课安排、次数要求,制定听课评教计划。听课评教计划由教学单位教务办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完成后报知教务处刷新数据,听课老师即可在网上录入评教信息。具体操作办法见《教学单位教务管理人员录入听课评教计划操作指南》(附件2)。
《学院教学单位听课评教计划表》(附件3)纸质文件在4月21日前填报完成,加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教学能力发展科(学生事务中心607)。教务处将依据教学单位上报的计划表进行抽查。
每学期听课评教完成后,教务处将统计全校听课评教情况进行数据处理并公布。评教数据发布后,经授权的各教学单位副院长(副主任)可在网上查询本部门教师评教信息。
三、听课时间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表》(附件4),在所选课程教学周内安排听课,每次听课不少于1节(45分钟),并填写与所听课程属性一致的《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评价表》(普通课、外语课、双语课、体育课、实验课、实践课、上机课)(附件5)。
四、听课信息录入
1.各教学单位领导、教师听课后将听课信息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具体操作详见《学院听课评价网上操作指南》(附件6)。纸质资料交所在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保存备查。
2.校级领导、校机关职能部门领导可根据自身工作安排,随机听课,听课完成后将《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评价表》交教务处教学能力发展科(学生事务中心607),教务处负责录入评教数据。
3.听课评教信息网上录入时间,从 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6月30日,逾期将无法录入。各教学单位领导、教师在录入信息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可咨询教务处(呈贡校区学生事务中心607办公室)。
联系电话:65916754,联系人:范卿卿。邮箱:379472856@qq.com。
附件:
1.学院本科教学领导听课评价试行办法
2.教学单位教务管理人员录入听课评教计划操作指南
3.学院教学单位听课评教计划表
4.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表
5.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评价表
6.学院听课评价网上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