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下载中心 > 教务文件 > 正文
各教学单位:
学生申请自愿重修报名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5级、2014级、2013级(仅五年制)学生所修读课程初修成绩合格,对成绩不满意者,可以申请自愿重修。其它情况不允许自愿重修。
2.体育、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不允许自愿重修。
3.学生每学期可申请自愿重修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两门。
4.自愿重修采用插班重修的形式,即学生跟随低年级同门课程所在班级听课学习。
5.自愿重修的学生必须满学时跟班学习,不允许穿插上课。若自愿重修的课程时间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不允许申请自愿重修。
6.自愿重修采取跟班同卷考核的方式,不单独考核。缺课达该课程教学时间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7.当自愿重修课程考试时间与正常主修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时,学生应参加正常主修课程考试。同时办理自愿重修课程考试缓考手续,下一学期开学初参加面向缓考学生统一组织的补考。
8.教师在登记成绩时,应根据自愿重修学生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
9.自愿重修课程考核成绩按最高成绩记载。
10.开课学院及任课教师应接收自愿重修学生,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过程考核、作业批改、阅卷、成绩录入、试卷归档等工作。
11.自愿重修课程属三类学分课程,按每学分60元收费。
12.考试安排不通知到学生个人,请同学自行联系任课教师确定考试时间及地址。
凡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请自愿重修的学生,请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网站(http://kmustjwcxk2.kmust.edu.cn/jwweb/)点击右下角“教学安排”选择查询课程课表(或教师课表/班级课表)查询全校课表。学生填写“附件1:自愿重修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并于3月6日至3月10日到教务处教学科(呈贡校区学生事务中心606)登记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考试前请填写“附件2:自愿重修考试安排单”到教务处教务科(呈贡校区学生事务中心502)加盖公章。
教务处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