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团学工作 > 通知公示 > 正文
接呈贡区公安机关户口管理部门紧急通知,本人自愿将户口迁到我校社区集体户口所在地(吴家营派出所)落户的在读大学生提供方便,吴家营派出所到学校保卫处户籍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上门服务,为做好此项工作,方便在校大学生办理落户手续,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现行户口政策可以享受以下新增权益:
1、可享受校园抢劫保险,本项保险费用由呈贡区政府购买,个人不需要出资购买。
2、毕业后可将户口保留在呈贡区社区集体户,便于学生在昆明就业并办理购房、学驾驶、办理出国护照等事务。
3、根据大学生自由落户政策,大学生毕业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将户口迁移回入学前原籍地,原农村户籍属性不变。
二、如需迁户请在3日内填报落户申请提交公安机关后即可便捷办理(申请表见附件)。
三、时间:10月27日09:00至16:00
四、地点:学校保卫处户籍便民服务中心(校园110)
五、联系电话(吴家营派出所):67469779。
附件:
落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