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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的通知》的要求,科技部拟编制第三批《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推广清单》。为积极推进节能与低碳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低碳产业发展,科技厅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由省科技厅汇总报送科技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成果征集条件 (一)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节能或减少碳排放效果明显,可进行市场化推广。国家主体科技计划(指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成果优先推荐。 (二)行业技术普及率小于10%,具有较大市场应用前景。 (三)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四)已有示范工程,或中试运行表现稳定且示范工程在建。 (五)尚未被已发布的相关国家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目录收录。 二、组织申报要求 (一)填写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并请申报学院、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技术内容真实、严谨、准确。 (二)请各学院、部门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打印纸质版2份(附电子版),上交到科技处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871-65916002 附件:1. 推荐函(格式) 2. 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申报书(格式) 科技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