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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及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及我校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将于下学期开展省基金重大项目集中会议验收工作。现将提交初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4年度立项的省基金重大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初审材料提交要求 1、云南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1份 2、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首页需有技术合同登记编号及云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 1份 3、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申请验收单位意见”加盖学校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名,“科技主管部门意见”加盖科技处公章)1份 4、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1份 5、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报告 1份 6、其它材料:能证明项目技术经济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或水平的文件,如:专著首页复印件及主要论文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技术检测报告、产品测试报告等 1份 7、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 1份 8、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书(加盖财务处及实验室管理处公章)1份 9、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出台账(加盖财务处公章) 1份 10、项目明细账(由财务系统导出后直接打印,加盖财务处公章)1份 11、专项审计报告(指定会计事务所出具)1份 12、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需项目完成人员签名)1份 课题负责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经费结算需财务审核的,负责人要到校财务处办理。项目发表的论文须有本项目资助的标注。 三、材料上报程序及时间 初审材料按以上材料清单顺序放置,不同类别的材料用彩色纸张分隔开,12类材料装订成一册,若材料内容多可分装成两册。 按照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的要求所有项目不得延期,均需按时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9月 15日(周五)前将上述结题材料报送科技处基础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莹 65916005 地址:呈贡校区办公大楼8楼 科技处基础研究管理办公室 科技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注:附件下载地址(http://222.197.198.100/displayNewsAction.do?nid=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