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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教高[2015]115号)精神,现组织申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除学校已有的12个“卓越计划”专业外,其他已有毕业生的工学、法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专业均可申请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本次组织申报推荐云南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项目试点专业采取专业申报、学校评审、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的申报要求,撰写试点专业相关申报材料。并于5月10日以前提交“2017年度云南省普通本科高校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7份纸质及电子文档至教务处卓越办。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省教育厅要求推荐出“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候选项目。
3.学校推荐的省级“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候选项目,须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补充与完善。5月17日以前将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2份)的方式上报教务处卓越办,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袁浩涛
联系电话:65916736 QQ:359445607@qq.com
附件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二:2017年度云南省普通本科高校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