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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2018年度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9-05-03

各学院、各部门:

在国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战略的背景下,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为代表的新经济蓬勃发展,对工程科技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加快工程教育改革创新。在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6号)中,明确提出地方高校要进行新工科建设研究与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技术创新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推动传统工科专业改造升级。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工科精神,深化工程教育改革,推进新工科建设与发展,结合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等相关工作,现决定开展学院2018年度“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培育国家级、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认真研究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依据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

新工科研究和实践围绕工程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开展。主要内容分为:

  1.工程教育的新理念:结合工程教育发展的历史与现实、国内外工程教育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分析研究新工科的内涵、特征、规律和发展趋势等,提出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的理念和思路。

  2.学科专业的新结构:面向新经济发展需要、面向未来、面向世界,开展新兴工科专业的研究与探索,对传统工科专业进行更新升级等。

  3.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在总结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CDIO等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和实践。

  4.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在完善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新兴工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开展多维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等。

  5.分类发展的新体系:分析研究高校分类发展、工程人才分类培养的体系结构,提出推进工程教育办出特色和水平的宏观政策、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等。

二、申报要求

鼓励学院之间联合申报,探索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发展,尤其是工科与理科等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促进“理工”、“工工”结合,“工医”、“工农”、“工文”交叉。鼓励与企业、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学)会以不同形式联合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根据具体情况,要求2-3年内完成,项目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教务处批准。申报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工作,如无故逾期未结题,教务处将按《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撤项等处理。

三、材料要求

课题申报者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3),由学院(部门)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表要求一式5份于2018年9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能力发展科(呈贡校区学生事务中心60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52243927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荣佩

联系电话:65916754、13529136432

电子邮箱:522439273@qq.com

 

附件:

1、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2、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3、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6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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